廉租房“有进无出”难题得解 无锡10户家庭腾退廉租房

  “从去年8月份我市推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柔性退出机制以来,10户家庭由于收入提高不符合廉租房资格,但由于他处无住房,通过缴纳市场租金方式继续租住原住房。”无锡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昨天介绍。无锡的住房保障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此次创新推出了腾退机制,廉租房“有进无出”这一全国性难题终于有所突破。

  杨某一家属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现租住在保障房小区瑞星家园的一套廉租房内。在前不久的年审过程中,杨某一家因收入提高,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根据《无锡市保障性住房退出实施意见》,杨某办理了腾退手续,由于他处无住房,现按市场租金交纳房租后继续住在该套房源内。在瑞星家园,像杨某这种情况的家庭有4户。

  廉租房的“租”字明确了房屋的性质:它不是居住者的财产,不是永久居住的。因此一旦住户超出入住条件,就需要退房。然而廉租房实物配租的退出机制一直是全国保障房管理的一个难点。保障对象一旦住进廉租房,除非家庭自然死亡、结束租住,一般都不愿退出。

  一户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了,却仍然在享受政府补助,这对其他社会成员不公平。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去年7月30日,我市出台了《无锡市保障性住房退出实施意见》,推出了梯度腾退机制。确实有住房困难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廉租住房实物保障退出家庭,凭街道或相关部门证明的证明材料,可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实,可根据其情况批准其1—6个月过渡期,与其签订《短期租赁合同》,在过渡期内月租金为市场租金的一半,过渡期结束后应当退出。已办理退出手续,但他处无住房、短时期内难以退出的,可以申请以市场租金方式租赁原租住住房。此举恰恰与国家提出的公租房、廉租房并轨政策相谋合。

  “我市的住房保障体系是很全面的,除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外,还有租金补贴、公租房、经适房等,退出家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申请。”无锡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对于应退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但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格却无法退出房屋的,可以依其申请经审批取得资格并按市场租金标准交纳租金后享受该保障; 对于应退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但符合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可以依其申请经审批取得资格后,按公共租赁住房继续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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